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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1日 星期
严重违反医疗、食品等广告有关规定
十起违法广告被曝光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10日发布今年一季度违法广告公告。

  ■ “通脉强肾酒”药品广告 广告中有关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该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内容,使用大量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为药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虫草双参酒”药品广告 该药品广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内容,使用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快邦片”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中有关该产品能增强性功能的宣传,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使用消费者的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南京京华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属于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在“治疗耳鼻咽喉疾病的新突破”宣传中,介绍低温等离子消融术等医疗专业技术,出现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北京同仁长虹医院医疗广告 该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癫痫的诊疗方法以及医疗技术,隐含保证治愈,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非瘦不可除脂蛋白冲剂”食品广告 该广告夸大食品功效,不科学地表示食品减肥效果,使用消费者形象和名义作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木菲抗粉刺精华液”化妆品广告 广告中“1天全面消除粉刺,3天彻底消灭痤疮,5天永久祛痘”等内容,夸大产品性能,使用消费者名义保证使用效果,使人误解其效用,严重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金败毒泌尿宁胶囊”药品广告 该广告在宣传药品的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中,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青岛维康医院医疗广告 该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肾病的诊疗方法以及医疗技术,使用患者名义为诊疗效果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 “傲搏胶囊”食品广告 该广告以“男性健康”讲座形式宣传的“增大增粗男性生殖器官,让男人更自信更具魅力”等内容,夸大产品功效;使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提高夫妻生活质量等内容,低级庸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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