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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4日 星期

门上通电防贼 电死领导
值班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11年
程红根

  据新华社郑州5月13日电 (记者 程红根)河南省郑州市一公司夜间值班人员葛金喜为了防贼,把电线接到门拉手上,不料却把前来查岗的领导电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现年41岁的葛金喜是郑州市某摄影有限公司摄影部职工,主要负责夜间值班工作。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0月31日晚他在摄影部值夜班时,为防贼潜入,把一根电线一头接在摄影部外门的拉手上,另一头接在220V的电源插座上,并用电笔在门拉手上量过,确认有电才去休息。

  但令葛金喜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把电线接在门拉手上不久,摄影部所在公司负责安全保卫的谢某某一行4人前来检查安全工作。谢某某敲过两次门后见无人应答,便双手去拉通了电的门拉手,结果触电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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