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立即给报社建立起了企业经营系统
这些思想开放的女人们别出心裁地做“女权运动”实验,学习开车、练习射击,在那个保守而且广大妇女毫无地位可言的社会里,做着被人们视为极其前卫的事情。与此同时,她们还在《新民报》上开辟《新妇女周刊》,邓季惺担任主要撰稿人,并亲自主持《法律问答》专栏。
说到邓季惺参加创办并亲任所长的“第一托儿所”,在当时无疑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新尝试,有人说这种集体育儿方式是受苏维埃的“共产风”的影响。也许当时邓季惺当真是从苏联人那儿受到的启发,但这种实践是多么符合她将广大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成为社会人的理想啊。邓季惺虽然在政治上一辈子都没有革命到成为共产党人,但是,妇女解放却是她一辈子执著的追求,这其中,她确认不移的实践内容,就包括育儿社会化,为广大妇女解决后顾之忧。她在南京办“第一托儿所”,后来在重庆又办起了“七七托儿所”,而且还是亲自担任所长,亲自管理具体事物,直到《新民报》的发展让她实在无法兼顾。多少年后,她的这一理想又在家中复活,她的儿子吴敬琏娶的就是一位幼儿园园长!不过,她当然不会想到,60年后,她自己的亲孙女——我,会对此做法提出异议,而且异议强烈到将这异议写出来发表在《安安乖,我在美国当母亲》一书里。那是后话。
吴敬琏的母亲跟《新民报》的关系一直是非常紧密的,不仅这份报纸是她前后两个丈夫的共同事业,而且从她和她的女权运动朋友们给《新民报》加办《新妇女周刊》这件事来看,她与陈铭德结婚后不久就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报纸的工作。两年后,她离开国民政府司法部,也与《新民报》的内容有关。当时《新民报》上刊登了对司法部不利的报道,邓季惺因此受到了部长批评,宁折不屈的邓季惺于是毅然辞去了司法部的工作。然后,她就在《新民报》同一座楼里的顶层挂起了“邓季惺大律师”的牌子,在南京和镇江两地做起律师来,同时她继续将自己对法律革新和女权运动、特别是这二者结合的观点和呼吁在《新民报》的《新妇女周刊》上刊登出来,另外又通过主持《新民报》的《法律问答》专栏为大众增强法律意识。
虽然说邓季惺的工作一直与《新民报》有关系,而且陈铭德很早就邀请他的能干夫人加盟《新民报》,但是能干夫人本人却担心会被人看成是丈夫的附庸,而迟迟不肯答应丈夫的请求,成为他的正式合伙人。一直到1937年,等她自己在事业上干出了一番成就,在人们眼里“邓先生”足以和“陈先生”平起平坐了,她才于1937年6月正式加盟《新民报》,任专管经营和财务的副总经理。走马上任后,她立即给报社建立起了企业经营系统,包括严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从此,《新民报》这个由文人聚集创办,因陋就简的报社,走上了经营达到收支平衡、自给自足之路。
1937年7月1日,《新民报》社以集资5万元正式成立“新民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报业史上第一个近于现代化的报业集团。甚至在50年后,邓季惺那早已成为经济学家的儿子吴敬琏还得就股份公司的体系向母亲请教。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报社股份制在当时的中国无疑是超时代的,真是像极了邓季惺的大手笔。但是,当你看到新民报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名单上,国民党各派系的代表人物和地方民族资本家的名字时,你就会明白,陈铭德为了这份民间报纸能够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得以生存所付出的苦心,和在人际方面所下的深厚功夫。
报社实行股份制后,陈铭德任总经理,邓季惺任副总经理。从此,陈邓夫妇,一位是难得的人际高手,另一位是天才的理财专家;一位谦和大度,另一位精明干练;一位委曲求全,另一位刚直不阿。两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相映成趣。剩下的,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新民报》的历史了。
从此往后,《新民报》由一个不到10人的小报,最终发展壮大到1报8刊,成为解放前中国最大的民间报系之一。然而《新民报》的历史,一如我们这个国家的历史,好像总是曲曲折折,多灾多难,好事多磨。新民报股份有限公司刚成立,接下去的便是中国大地上11年的连绵战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