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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仅限一台电脑使用”要告知吗?
■ 消费者起诉商家要求索赔一元 ■ 商家认为是常识不需特别说明
张梅 袁玮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梅 记者 袁玮)一名消费者买了一套金山词霸2007版软件,却发现包装内所附用户手册上载明“仅限一台计算机使用”,否则“软件可能出错”。该消费者抱怨软件外包装上没有明确说明,导致其两台电脑无法同时安装,遂起诉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查询费等损失1元。徐汇区法院日前已受理这起新类型案件,本案的焦点是: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内容是否属于软件销售者的告知义务范围。

  据了解,这名消费者为了便于在自己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浏览外文资料,向某商家购买了一套金山词霸2007版软件。当他为安装该软件而拆开包装时,才发现包装内所附用户手册上载明的许可协议中约定,只可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该软件。

  “我购买这套软件产品时,外包装上并没有注明软件只可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商家亦未进行告知。”这名消费者诉称,他购买该软件的目的是为安装在自己的两台电脑上,现受到该软件许可协议的限制,致使其买卖合同目的无法达到,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某商家的买卖合同,商家承担退货责任并赔偿原告交通费、误工费、查询费等损失1元。

  该商家被消费者告进法院,感到很冤枉。他们辩称,计算机软件仅许可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属于常识,一般情况下无需特别说明,只有允许在多台计算机上安装使用的情况下,才会予以特别注明,况且软件的许可协议内容与被告无关,因此不同意这名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由于该起案件争议涉及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内容是否属于软件销售者的告知义务范围,徐汇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软件“仅限一台电脑使用”是常识?昨天,记者在徐家汇随机采访20名消费者,其中11名顾客不知道有序列号的正版软件有“仅限一台计算机使用”的限制。

  记者走访徐家汇太平洋电脑城、百脑汇部分软件店,发现金山词霸2007版软件外包装上确实没有说明该软件是否“仅限一台使用”。一家软件连锁店的一名店员告诉记者,一套软件仅限一台计算机使用,这是常识,否则生产商岂不亏本?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那么,一套“仅限一台计算机使用”的软件在多台计算机上同时安装并使用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百脑汇一名技术人员称,如果多台计算机同时注册一套软件,一旦被软件开发商检测到,极有可能遭遇封杀,从而导致软件无法正常使用。如果想“规避”软件开发商的检测,只要注册软件的时间错开,软件升级的时间也错开,并且注册的计算机只要不超过3台,则软件的使用一般不会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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