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帖揭露官药勾结 换来9个多月羁押 郑筱萸举报人获赔2.4万元 |
因转发揭露官药勾结网文,被海口市龙华区司法机关错误羁押长达9个多月的张志坚,近日获得总额为2.4万元的国家赔偿。据记者了解,张志坚几经周折,刚刚在内地的一个省会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这是他今年2月被取保候审后历尽艰辛才找到的一个安身之地。 张志坚,安徽宿松人,今年30岁,2002年从安徽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毕业后,主要从事药品新品种的研发与注册。一年前的3月20日,身为海南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的张志坚,在办公室里转发了一篇名为“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局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的网文。康力元公司因此向海口保税区警方“报案”。2006年4月26日,海口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为由将张志坚拘留;同年6月1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批准将张志坚逮捕。 在张志坚被错误羁押期间,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总裁汤旭东于2006年11月被海口警方带走协助中纪委调查。约两个月后,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但“张志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仍然于今年1月9日在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机关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志坚的律师姚建国评论说,“整个过程中不排除人为推动的因素”。 今年2月6日,张志坚被取保候审。4月12日,保税区公安局以“证据变化”为由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张志坚告诉记者,龙华区检察院是7月10日,即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的同一天,通知他领取国家赔偿金的。20日下午,2.4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已经到达张志坚的银行账户,但检察机关没有向张志坚提供任何与国家赔偿有关的书面文件。检察机关的做法引起张志坚的疑惑和其律师姚建国的不满。姚建国说:“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没有决定书,这是非常不严肃的行为。”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