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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权证过度炒作出新规
8月1日起投资者开通权证权限必须签署书面文件
许超声


  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沪深交易所昨天向各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再次重申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会员应当要求首次买入权证的投资者,在申请开通权证买入权限前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对未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会员不得为其开通权证买入权限。

  停止非现场签署方式

  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在某些权证交易中出现的非理性投资行为显示,一些投资者不了解产品特性,不熟悉交易规则,投资风险意识薄弱。另有个别投资者无视市场交易规则,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频繁回转申报等导致权证交易价格明显异常。这些问题反映出部分会员对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比较薄弱。

  此次通知要求投资者买入权证前,必须当面到开户营业部书面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停止一些非现场的签署方式。各会员必须按规定向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权证交易的高风险性,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重视并控制权证交易风险。投资者一旦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就表明投资者了解权证投资的相关风险,对自己的交易及相关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投资者和券商都应当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重点账户跟踪监控

  据了解,在近期几个到期实际价值为零的权证交易中,有些投资者依然大量买入并持有,很多是因为对权证的基本常识不了解因而造成损失。

  因此,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要求会员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会员单位和所属营业部应当多组织一些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持续向客户解读权证投资的风险、相关的法规和交易规则。在权证到期和交易风险加大时,还应当通过张贴、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客户,同时在公司网站首页、网上行情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电话委托系统等发布相关提示,并对客户交易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发现涉嫌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据悉,为进一步遏制过度炒作权证行为,沪深交易所还将继续采取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强化交易监管,包括完善盘中临时停牌和风险提示机制、建立重点账户名单库,对重点账户实施跟踪监控。对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频繁回转申报导致权证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账户限制交易,并对权证交易中出现涉嫌违规行为上报证监会查处。

  本报记者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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