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出海投资获通行证 许超声 |
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按照去年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计算,约有2955亿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出海”保险资金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包括: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等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获准“出海”短期内对内地股市不会有大的冲击。本报记者 许超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