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未写借条 朋友死不认账 手机短信作证 法院明辨是非 欧阳东平 范丽军 |
据新华社南昌7月27日电(欧阳东平 范丽军)朋友借钱时碍于情面没让写借条,催还时朋友却不承认借了钱,幸好债权人手机短信中留有双方长期交往的信息,为两人存在借贷关系留下凭证。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借款人在3日内归还债权人所有借款。 家住井冈山市的刘爱军与吉安县的刘铁军系多年好友。2005年6月,刘爱军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刘铁军提出借款4万元。刘铁军筹足钱后通过银行汇给了刘爱军,因为双方关系一直不错,刘铁军当时就没让刘爱军写借条。 一年后,刘铁军多次向刘爱军提出要求还款,刘爱军也屡次给刘铁军回手机短信,但一直未能归还欠款。最终,刘铁军将刘爱军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刘爱军不但不承认向刘铁军借过钱,反而辩称刘铁军的4万元汇款不是借款,而是刘铁军为了偿还以前向她借的款项,否则自己不可能不给刘铁军写下借条的。 法官要求刘铁军举证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刘铁军当庭拿出手机,调出自己几个月来为催款与刘爱军互发的短信。在刘铁军的手机信息文件夹中,保存了双方数月内收发的十多条短信,其内容表明刘铁军向刘爱军汇款4万元现金的确是借贷性质,刘铁军一直在向刘爱军催还借款。在法官的一再询问下,刘爱军最终承认了自己向刘铁军借款4万元的事实。 评论 0707281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