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言巧语” 公文语言频频“串味” 郭剑烽 范小锋 蔡仁华 |
“彩旗飘舞,鼓号阵阵……”这是本市一区政府办公室收到基层报送的一则政务信息内容的首行文字。短短500多字,“亲切和蔼、语重心长”等形容词达七八处;而一则刊登在区报上的“贯彻落实”类消息,通篇都是“一是”、“二是”之类简要化公文语句。从今天起,普陀区政府办公室相关部门将对这种“语言杂交化”现象作整改。 公文竟然“煽情” 翻阅一期期政府各部门的情况汇报、工作交流之类的简报,“花言巧语”、“抒情煽情”相当流行。一则上级部门对某项工作整顿验收的信息,不是“冒着酷暑”,就是“在微风吹拂下”。一份区局单位办的彩色小报,在第3版上共刊发新闻6篇,其中3篇的开头语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 “我们主要是受机关公文格式的影响,写什么都得讲明意义。”一位主编坦言:主要想让领导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趣的是,真正需要“中规中矩”的各委办局简报,有的却写得非常“花”。记者在一份上报市有关部门推荐一名先进人选的汇报材料上,竟然看到了“长相靓丽,落落大方”等词。 “秀才”身兼数职 机关公文语言煽情化、杂交化渐趋普遍的首要原因是各类自印报纸、简报的层出不穷。10年前,某区区政府办公室曾对此展开统计,发现处级单位几乎都有自己的简报。当时发文禁止后,全区仅保留区委、人大、政府、政协4份简报。但没多久,一些部门以“方便向领导汇报”为由,悄悄恢复了原样。 现在此类简报早已扩大化,处级、科级甚至股级单位十天半月也有一份,连激光印刷的小报也有30多种。据了解,一名从事公文写作的“秀才”,往往还要兼任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一人要应付如此多的文字,“哪有按照不同要求,写不同文章的精力和时间?” 频频更换“写手” 一位从事机关政务信息十多年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各类文体的生疏与“写手”的频频更换,也是导致语言“串味”的主要原因。据了解,如今基层单位的一批“秀才”,许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所学专业并不对口,因而在文字规范上“难以把握”。尽管有的区政府每年要对其集中培训,还采取借调机关工作跟班编辑等措施,仍然于事无补。许多经过培训的人,一旦成为“熟手”后,往往调至其他“更重要的部门”。 本 报 记 者 郭剑烽 本报通讯员 范小锋 蔡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