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断桥” 许熙祖 |
某地某桥拆除重建,事先没有告示,突然断路封闭施工,早晨去上班晚上下班的人有家归不得,能不怨恨发牢骚骂山门乎?有人向媒体呼吁向有关部门反映,承包方工程队总算“大发善心”在附近搭了一座便桥,让断路变活路,老百姓这才有路可走了。 市政建设造桥修路本是件好事,理应尊重百姓的知情权,告示在先,同时给过往的人们以出路。然而,综观现实生活,在封路之前预先告示的能有几个?什么原因?工程队拿到项目(有些是几经转手),老板只管赚铜钿,谁来管你百姓方便不方便!搭便桥也要增加老板的开销,能省则省吧。结果,受罪倒霉的是老百姓。 搭个简易的临时桥究竟谁来埋单?依我之见有两个办法:一是,搭便桥的费用由政府有关部门加进工程预决算之中。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明确写入搭建便桥是承包方在封路开工之前必须先做好的一件事;二是,搭便桥的费用由最后承包方自行消化。李老板、王老板都心中有数,不管几次转手承包,最终接下的工程都是“香饽饽”,吃了肥肉后吐那么一点点骨头决不伤元气。不管采用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办法,开工之前都要临场督办。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建工作中要心里装着百姓,预先安民告示;也希望承包商老板要有点社会责任心,别只顾自己赚钱而忘了给群众方便。否则,如果行人跌倒受伤,甚至造成重大事故,你能心安理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