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牌敲诈百起 逃跑狂撞4车 3人以敲诈勒索罪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杨克元 宋宁华 |
1个月内,3人撬窃车牌实施敲诈达110次,被警方发现后驾车逃逸,撞了警车又穷凶极恶地闯红灯狂撞3车,造成1名警员和1名出租车司机受伤。 昨天,闵行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梁兵有期徒刑5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同伙蔡艮和李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撬窃牌照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梁兵、蔡艮、李伟经预谋,在闵行、松江、嘉定、浦东、奉贤、南汇等地,撬窃外地机动车牌照后,留下联系电话并提供银行账号,向车主敲诈钱财共计110次。其中向申先生等63名车主敲诈得款共1.355万元;向徐先生等47名车主敲诈钱财共4000元,后因徐先生等报警而未得逞。 2007年1月6日凌晨,梁兵、蔡艮、李伟再次结伙,由梁兵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到闵行区颛桥地区撬窃车牌后想找地方藏匿,在闵行区路遇驾驶警车、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民警见其可疑,让他们停车检查。 疯狂撞车 为躲避检查,梁兵竟然驾驶面包车撞击警车,不但造成车损价值6766元,还造成车内的王警员手掌骨折,经鉴定为轻伤。撞车后的梁兵等3人继续逃逸,民警随即驾车追捕。 3人沿春申路逃逸并将所偷的车牌沿路扔出。当他们开车逃到虹梅路以东的死胡同时,梁兵等3人面对追赶及增援而至的警车,再次强行调头撞击警车,并沿虹梅南路继续向北逃逸。 开到沪闵路柳州路口时,梁兵强行闯红灯并连撞3车。其中2辆大众出租车车损6.0343万元;1辆奔驰轿车车损2.2596万元;大众出租车司机潘先生还被撞伤。因面包车抛锚,梁兵、蔡艮、李伟最终被抓获。 两罪并罚 法院认为,梁兵、蔡艮、李伟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撬窃他人车牌的方法敲诈钱财110次,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情节严重。 在撬窃车牌后他们为逃避警方检查,用驾车冲撞的方法逃逸,其逆向行驶、闯红灯、强行从车辆中穿过、沿途向外扔弃车牌等行为,都危及他人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并最终导致4车损坏、2人受伤等危害后果,所以3人的行为又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梁兵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从重处罚。 通讯员 杨克元 本报记者 宋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