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宗旨 |
紧紧地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这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宗旨。 这一宗旨,在这支军队诞生时便确立下来。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即宣告中外,要为中国工农大众而战。同年9月,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首次打出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1929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司令部、政治部颁发布告,宣告红军以帮助工人、农民及一切被压迫阶级得到解放为宗旨。1931年7月,朱德在中国共产党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战斗》报著文指出,红军是工农的军队,是一切劳苦群众的军队,其历史任务是建立和巩固工农自己的苏维埃政权,使无产阶级及一切劳苦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完全得到解放。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就是“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所赋予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使命集中体现了建军宗旨。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