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计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 张永琪 |
这次工行主动修改“行规”,使实行了41年的“行规”成为历史,看上去一时是吃了亏,但从长远来说,却能赢得人心,也更有利于自身市场的开拓 轰动全国的北京储户段先生状告工商银行少算利息一事,虽终审败诉,但储户质疑银行“大月31日不计利息”的行动,依然对当事银行触动很大。工行日前积极回应法院给出的“应尽到公示义务”司法建议,明确做出“计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的决定。至此,工行延续了41年的“360天全年计息”方式宣告结束。 既得利益单位为维护既得利益所制定的条款,一般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就工行而言,假如储户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92.5元,银行按照一年360天计算,一年下来,储户将损失5天的利息共462.5元。活期储蓄中也是如此。北京储户段先生发现了这一问题,率先发出了“一个人的呐喊”。 非得等到有人站出来,对不平等、不合理的过时行规进行挑剔,然后才站出来对保护自身既得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辩解,不得已了才进行适当的修改,这是时下许多部门或系统的习惯性做法。工行赢了官司后,却主动对自身的“霸道”条款进行修正,这等于自己“认栽”,看上去一时是吃了亏,但从长远来说,却能赢得人心,这才是审时度势的明智之举,也更有利于自身市场的开拓。 历史上许多行业和部门形成的习惯和规定,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有的放到今天,早已不合时宜了。但这些陈旧的制度条款,却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没有废除或修改之前,谁也撼动不了,而众多服务对象的利益也因此受到了侵害。这次工行主动修改“行规”,使实行了41年的“行规”成为历史。 我们在为工行的理智行动感到欣慰之时,又不得不为其他许多行业、部门早已过时但仍岿然不动的“行规”、“部规”、“局规”感到纳闷。改写过时的历史,关键要靠行业、部门自身主动,与时俱进,而不能再等“墙倒众人推”,无可奈何之下才被动地很不情愿地进行修改。 北京青年报 (张永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