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因自家外墙被染料污染而无端猜疑 连续数天谩骂邻居构成侵权 江跃中 富心振 朱丹 |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朱丹)王氏夫妇见外墙被人用红色染料污染,就无端猜疑是邻居陈老太所为,于是连续数天谩骂陈老太,被陈老太以毁坏名誉为由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行为已构成名誉侵害,应在判决之日起10天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00元。 疑邻涂墙 数日谩骂 去年3月31日早晨,王氏夫妇发现自家房屋西侧外墙被人用红色染料污染,即怀疑是有过节的邻居陈老太所为。 王氏夫妇于事发当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之后的数天内,却长时间谩骂陈老太。同年4月4日下午,双方之间的争吵加剧,陈老太房屋的窗户及石棉瓦被王氏夫妇扔砖块砸坏。事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王氏夫妇愿意赔偿陈老太已损的玻璃窗和石棉瓦,并负责修复。同年9月,陈老太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骂”出官司 双方争辩 在法庭上,陈老太认为,王氏夫妇无端猜疑,每天谩骂自己,公然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打击,村委会及派出所也未能对此合理解决,故起诉要求王氏夫妇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支付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王氏夫妇则辩称,那天发现自家新装修的墙面被污染后,就在家附近骂搞脏其墙面的人,并没有指名道姓骂陈老太。另有关争吵中损坏陈老太屋顶瓦片之事,属于与陈老太间的另一起纠纷,且已经通过有关部门处理解决,与骂人之事无关。故不同意陈老太的诉讼请求。 侵害名誉 被判赔偿 法院认为,王氏夫妇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无端猜疑陈老太污染其墙面,并在数天内多次与陈老太争吵,长时间谩骂陈老太。王氏夫妇尽管没有指名道姓,但根据有关证人证言及王氏夫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谩骂的内容,足以能使一定范围内的他人确认为谩骂的对象是陈老太。王氏夫妇的上述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对陈老太的人格造成影响,已构成对陈老太名誉权的侵害,理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故陈老太要求王氏夫妇支付精神抚慰金之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至于精神抚慰金的数额,综合各种因素,由法院酌情确定。 同时,法院还认为,对陈老太要求王氏夫妇向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之主张,因双方在纠纷发生后,已通过当地派出所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且王氏夫妇也按约履行了修复陈老太被损物品的义务,这一行为已直接体现了王氏夫妇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之意,故对陈老太上述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