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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版社称图片涉嫌侵权 收回全部余书
《追梦》纠纷案再起波澜

夏琦


  本报讯(记者 夏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跳水皇后”高敏与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向高敏支付《追梦》一书的报酬人民币17.4万余元。不料此事再起波澜。

  记者昨天得知,上海文艺出版社已提起上诉,并因《追梦》一书涉嫌侵权,向各地发行商发去通知,要求收回全部《追梦》余书。对此,文艺社法务部主任廖恬告诉记者,在处理这起官司的过程中,文艺社发现《追梦》一书中有90多张图片都没有署名,根据著作权法,图书中所用照片应注明出处,并获得原始拍摄人的授权,但当时由于审稿疏忽,出版社方面并没有要求高敏丈夫陈志钢提供授权,这就存在侵权的可能。

  廖恬说,发现这一问题后,出版社已于7月初向陈志钢发函,要求提供一份授权书,但时隔一月,对方仍然没有反应,于是出版社不得不收回全部《追梦》余书,“出版社审稿上有问题,所以愿意承担应承担的责任,但提供者也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至少不应因此而获得利益。”廖恬表示,文艺社此举将带来的损失目前还没有统计,二审尚未开庭,结果不可知,但出版社必须消除侵权的可能,并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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