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论语】 “平安英雄”莫问出处 王 琳 |
王 琳 上海市第二届十大“平安英雄”评选近日启动,与去年首届评选不同的是,候选对象由“广大市民”变成了“广大公民”。上海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教生表示,“近年来,上海数百万外来务工者中,涌现出了许多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英雄,他们绝不能缺席‘平安英雄’的评选。” “市民”到“公民”的一字之改,是“平安英雄”评选理念深化的折射。显然,之前“市民”并不作“市民社会”的“市民”解,而是“城市居民”的简称。于当代中国,“市民”是与“农民”相对应的概念。候选对象限定在“广大市民”,将这个城市的外来人口排斥在外了。若一位来沪打工的农民做出了不凡的英雄壮举,按上海首届“平安英雄”的入选条件,这位非上海市民将无法成为“平安英雄”。如此狭窄的“英雄认同”要令“英雄气短”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打心底里认同的“英雄”。笔者并不否认民间在英雄评判上的标准多元。但若由政府来主导“英雄”的评定,则必须有一个公允的尺子。否则,本要“褒扬义举,弘扬正气”的英雄评选就可能因标准不公而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英雄”评选的是人,但标准却依赖于这人做的事。同样是路遇不平或路见危难,相助还是不相助,并不取决于户籍、学历、年龄、职业等身份标识,而取决于具体的人。这人出手相助了,我们认为堪称英雄。一样的境况,一样的英勇,当然不能因为是市民做了就是英雄,而农民做了却不是。户籍之类没能阻挡英勇之士成就英雄之举,也不应成为事后评判上的身份障碍。 市场经济时代的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农民与市民的平等。城乡二元分割制度以及在此制度之下的福利分配机制(包括类似于“英雄评定”等荣誉分配),已越来越不适合社会公正与公平的建立。今天,有着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在为城市服务,与城市共荣,他们同样是城市的主人。这是城市管理者在举行任何一项公共活动,或作出任何一项公共决策时,都必须重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