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傍晚,我骑车经过一路口时看到警察正在教育一违法驾驶员。警察拿出罚款单要驾驶员付钱签字。谁知此人只肯罚款不愿签字,面无表情道:“本人不识字,不会写字。”警察说可以叫人代写,驾驶员狡辩道:“我叫你代写。”警察说:“警察不可代写。”于是我站出来说:“我来代写。”当我写好后让他过目时,驾驶员却说:“有一字写错了。”引起围观者一片哄笑。
张九龄 文 田红 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