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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国律师沪上维权为啥“吃瘪”——
证据不足一审败诉

李鸿光 宋宁华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美籍公民李小姐所住小区旁的一家公司大兴土木,将原来的办公用房和仓库改造为旅社。他们认为此举给自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据此,身为美国律师的李小姐与丈夫以相邻纠纷将这家公司告上法院。

  昨天,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对李小姐等要求排除妨碍、消除各种影响、停止非法施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长期在华工作的李小姐和丈夫,经人介绍购买了本市乌鲁木齐北路某号一处公寓产权房。

  今年1月,相邻的这家公司将办公用房改建为旅社,在原址上开始施工,噪声影响了李小姐家的生活。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李小姐曾报警寻求解决。该小区内其他业主也联名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拆除在建违法项目。在相关职能部门督办下,要建的违法建筑部分已拆除,目前该房屋装修已经结束,旅馆也开始对外营业。

  今年1月31日,李小姐起诉到法院,认为该公司开设旅馆,除噪声影响外,还存在着通行人杂和消防等安全隐患。为此,她请求法院判令这家公司停止非法施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

  法庭上,公司辩称,该公司前身是家菜场,为解决下岗职工较多这一问题,才申请改建为旅社,对施工中给周围业主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但公司认为,房屋内部施工于2007年6月结束,对李小姐家的影响已经不存在。

  法院认为,作为建设方,应尽可能把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而相邻方也应该予以理解和体谅。鉴于目前施工已经结束,所述的施工噪声已经消除,李小姐认为经营旅社不合法,应当停止经营的要求,不属本案审理范围。

  至于李小姐认为改变房屋用途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尚缺乏证据证明,于是法院判决,对李小姐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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