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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将严查三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串通涨价最高罚款20万元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广州市物价部门日前召开“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提醒会”,向经营者提醒,串通涨价等价格垄断或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将处以20万元罚款。

  广州市物价局将从8月13日至31日对全市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广州市将严肃查处以下三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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