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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天,《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机动车尾冒黑烟,为何难治理?

姚丽萍

  ■ 不少公交车冒黑烟,污染上海空气 栗荣 摄

  本报记者  姚丽萍

  你站在红灯下,等待过马路。一辆公交车恰好驶过,突然,它的尾部冒出了一长串黑烟。你赶紧掩口捂鼻,恨不能插翅逃离现场。但有不少机动车都在冒黑烟,你能往哪里逃?社会舆论呼吁了多年的机动车黑烟污染,为什么难以治理?

  在上海的中心城区,除工业污染和扬尘污染之外,机动车排气污染占大气污染的比重已经达到80%左右。

  机动车拖着“黑尾巴”上路行驶,该受什么处罚?要割掉“黑尾巴”,机动车排气检测又该有什么样的制度设计?今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分组审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正案(草案)》。

  安全检验和排气检测同步

  到去年底,本市有近243万辆机动车,其中,本地号牌的机动车约213万辆,包括111万辆汽车和102万辆摩托车,外地号牌的机动车约30万辆。

  2004年4月,国务院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依照条例第16条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检验周期由原来的每年1次,改变为根据机动车的不同类型和不同使用年限确定年检周期。于是,本市200多万辆机动车的安全检验周期为:每2年1次,每年1次,每半年1次。

  但是,根据现行的《上海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机动车排气检测周期是每年1次。

  于是,一个问题出现了:安全检验和排气检测的周期不一致。这好像是件小事,但它引发的结果是:许多车主不做排气检测,因为怕麻烦——原本可以一次完成的事,要分两次完成,谁乐意?更何况,放弃了排气检测,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处罚。

  为此,办法修正案草案给出了一种新的制度设计:统一机动车排气检测周期和安全检验周期,机动车在接受安全检验时,同时接受排气检测,检测合格,才能上路。

  冒黑烟上路要扣行驶证

  10年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尾气排放总量增大,道路抽检超标率达到20-30%。对超标准排污机动车上路,2004年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没有规定相关的处罚措施。结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无法处罚,超标排污机动车继续上路。

  对冒着黑烟上路的机动车,究竟该怎么处罚?能罚款吗?为什么法规修正案放弃了通常的罚款思路?原来,2004年12月,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曾就此请示全国人大法工委。2005年1月1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答复中明确:地方立法不得对超标排污机动车上路行驶设定罚款;但对超标排污机动车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行驶证。

  为此,办法修正案草案第40条第1款提出的一个思路是: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明显可见黑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维修后,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再发还车辆行驶证。这中间的维修费用,当然是“谁污染,谁埋单”。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在审议中认为: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这款设定,是对上位法规定的细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两家也都愿意联手合作,这个规定也就有了实际的可操作性。

  “绿色公交”还需财政投入

  为什么机动车会冒黑烟?常见的3大原因是:车内柴油燃烧不充分;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车况差;驾驶技术有缺陷,爬坡时猛踩油门,发动过快。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苏国栋说,好比一个人生病,可能会有很多诱因,但最关键的一个诱因恐怕就是忽视了预防保健。机动车得了“黑烟病”的关键诱因是,日常维修保养不够。在所有机动车中,最容易发生“黑烟病”的是公交车。一辆公交车平均每天要跑300-500公里,零部件磨损厉害,即便是达到了欧3标准的好车,也吃不消。更何况,本市绝大多数公交车还远远没有达到欧3标准。

  为什么公交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不及时?一种说法是,因为要考虑成本核算,维修保养不是一笔小支出,公交公司难以保证。另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近年来,一些公交公司的维修技术人员在持续流失,收入低是他们选择离开的主要原因。而这些都是公交市场化不可避免的后果。

  “上海要推动公交优先,公共交通本质上属于一种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公交,就不能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而应当有相当的财政投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胡运骅说,发展“绿色公交”,遏止“黑烟尾巴”的制度设计要落到实处,这中间,政府需要审慎对待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加大对公交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多少?公交公司要投入多少?协商后都应该有明确的说法。否则,那些冒黑烟的公交车都被扣了行驶证,一个最极端的结局是:司机无车可开,乘客无车可坐。

  评论 07081410301

  【焦点关注】

  卖场班车和外地客车不能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数千辆大卖场免费班车在马路上奔跑。它们的排污状况也不能逃避相关法律约束。要适应即将出台的新法规,修改大卖场和公交公司的租赁合同首当其冲。

  有分析认为,大卖场在激烈的竞争中,纷纷推出免费班车作为招揽顾客的便民措施。但这些车辆大多车况不佳,多是公交公司的淘汰车辆。今后,免费班车如果要想再上马路,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大卖场要继续这项免费服务,那就不得不与租赁方签订新协议,提供什么样的合格车辆?要付多少租赁费用?都得重新设计。

  还有一种可能是,大卖场因成本太高而放弃这项服务。但是否所有的大卖场都会放弃?结果究竟会怎么样?那要看大卖场和大卖场之间、大卖场与车辆租赁方之间的博弈结果。可以肯定的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城市大气环境不容继续被破坏下去。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拖尾巴”盲点是每天进出上海的外地大客车。上海往来苏浙两省的定班大客车每天多达数百辆,由于使用频繁、长途跋涉以及维修不及时,这些车辆的状况比公交车还差。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许多外地大客车的车后部都被尾气熏黑。但一直以来缺乏处罚依据,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冒黑烟。办法修正案草案中关于暂扣超标排污机动车行驶证的规定,应该覆盖这些车辆。

  【焦点链接】

  中心城区成机动车

  排气污染“重灾区”

  ◆ 机动车污染有很强的区域特征,中心城区因交通流量大,路况复杂,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集中的地区。

  ◆ 本市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周围环境中,机动车污染因子普遍超标,上下班高峰时段,超标幅度最高。

  ◆ 与机动车污染密切相关的臭氧环境浓度时有超标,并有日益加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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