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布含二甘醇牙膏品种 赵光瑞 |
国家质检总局七 月十一日发出公告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含二甘醇成分的牙膏出口和进口:牙膏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二甘醇作为原料。但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又向媒体表示,根据论证,长期使用二甘醇含量低于百分之十五点六的牙膏,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质检总局未建议在售含二甘醇牙膏下架,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近日来,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大陆生产的含有二甘醇的牙膏实行召回下架。我们“根据论证”,认为这些含二甘醇的牙膏仍属安全范围。决定今后不在牙膏中使用二甘醇原料,似乎只是为了避免国际间的贸易纠纷。但是,作为消费者,人们有选择消费的权利,有理由知道,在售含有二甘醇的牙膏都是哪些品牌,各自的含量又是多少?国家相关部门也有告知社会的责任。如果不能让人们明明白白地“放心使用”,那么这样的“放心使用”是盲目的、被动的,不能不说含有一定的陷阱成分。 要我选择,我就不选这些被外国拒绝的产品。因为从技术和实践看,我们一般没有比别人更高明的证据。含毒的产品,怎么说都是一种威胁,哪怕只是“微量”,终没有不含毒的更安全吧?据说,这种牙膏目前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大,今后又不再生产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干脆下架,作个彻底了结呢?或许这才是应对“二甘醇风波”更为积极和现实的思路,更有利于作长期打算。那种极力企图说服中外消费者接受含二甘醇牙膏的做法,显然不够明智。 其实,那些含二甘醇的牙膏,下不下架无所谓,相信在消费者的心中已经下架了。生产企业必须重视这一点。不信走着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