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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840元


  (上接第1版)在调整上述保障标准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人员待遇标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待遇标准等几条线也考虑一并提高,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费补贴。下半年本市将进一步完善镇保、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研究建立“全覆盖、保基本”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市城镇户籍的无医保居民全部纳入制度覆盖范围,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受益面。2000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受益家庭2.48万户。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居住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受益面,年内先扩大到3万户。

  扩大受益面有4大举措:一是完善收入认定机制。廉租对象的收入认定标准不再与低保线挂钩,而是根据市民收入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完善收入信息比对机制,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提高租金补贴标准。根据市场租金变化的实际情况,建立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提高实物配租比例。扩大实物配租对象范围,在目前主要是孤老、残疾、劳模、烈属等4类家庭的基础上,再增加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特困家庭等3类,逐步使实物配租家庭占廉租对象家庭的比例达到10%左右。四是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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