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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启动
长江电力有望拿下“第一单”
许超声


  市场盼望已久的公司债这一新品种终于启航,证监会昨天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规定,发行公司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等。

  汇总从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得到的信息可知,目前三种类型的公司对发行公司债的积极性较高,分别是: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和一批绩优的中小上市公司。由于准备比较充分,长江电力有望拿下公司债发行的“第一单”,发行规模在80亿元左右。

  市场人士认为,《试点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启动,对于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报记者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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