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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9月1日起调高公积金贷款上限
首次购房每户最高贷50万元

晏秋秋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晏秋秋) 40万元普通公积金,加上10万元补充公积金——9月1日起,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将调高到50万元。根据上海公积金网站昨天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本市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每户最多可贷50万元。

  按《通知》内容,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每户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每户另增补充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具体为——

  ● 有2人以上参与贷款的家庭:首先分别计算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贷额度,每人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10万元。一户家庭总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 只有1人贷款的家庭:计算规则不变,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

  这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只适用于首次购买自住房者,且须从9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分析,新政策对申城房价影响有限,因为公积金不能作为首付,而且“购买第一套自住房”的规定限制了投资型购房需求。详细 070817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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