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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天内三伸贼手
浴室硕鼠熊汀被处拘役
郭剑烽 万剑峰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万剑峰)浴室员工利用工作之便频伸贼手,大肆盗窃顾客随身携带的钱财。日前,奉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熊汀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元。

  现年20岁的外来人员熊汀在奉贤区南桥镇一浴室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不少顾客放在更衣室内的衣物中有钱款,即萌生了偷窃歹念。熊上班时偷偷配制了一把储物箱钥匙,随时准备作案。2007年5月25日晚,熊在上班时溜进更衣室,见四下无人,迅速用钥匙打开一储物箱,从顾客王先生的衣服口袋内窃得现金人民币1500元。仅仅过了5天,熊手痒难耐,再次暗伸贼手,窃得顾客放在储物箱衣物内的现金1200元。

  两次轻易得手使熊贼胆大包天。6月1日晚,当他第三次故伎重演窃取顾客钱财时,被顾客发现报案。熊如实交代了一周内三次盗窃顾客钱款3700元的犯罪事实。鉴于其能自愿认罪,且退赔了所窃赃款,因此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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