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定还款时间,没有硬性约束 “准有偿”助学能否教会感恩 申琳 |
时值8月,大部分高校毕业生陆续走上工作岗位,对他们中的一些贫困生来说,走向社会也就意味着偿还助学贷款的开始。然而,这却没有给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电气工程系的学生带来困扰,因为他们系推出的爱心助学基金规定:受资助者可以在“适当时候”,采用“捐赠”的方式,向这个基金偿还不低于自己受资助的金额。 分批偿还,资金循环 蔡阳生是系里的学生辅导员,他介绍说,以前对贫困生的资助主要有两种手段,一种是无偿的补助,一种是银行助学贷款,这两种方式目前在实施中各有不足。 如何破除无偿资助运行中的弊端,使家庭困难的学生真正受益,也使学生端正认识?2004年6月,南京农大电气工程系建立了一种“新式”爱心助学基金。按照规定,受资助学生在参加工作后,可以分批偿还资助金,继续用于贫困生资助,但时间上没有硬性规定。 培养未来捐赠人 “培养未来捐赠人”,这是南京农大电气工程系爱心助学基金提出的口号。 系党总支副书记桑运川介绍,系里的爱心助学基金之所以不同于银行的助学贷款,除了在还款时间上没有要求外,还因为受资助的学生会“自然”成为基金的“捐赠人”,他们归还的钱会作为“捐赠”回到爱心助学基金账上,“这体现出学生感恩的心,而培养学生的感恩精神也正是我们成立这个基金的初衷。”捐款可以是接受资助的数目,也可以大于原来的数目。记者在翻阅贫困生的《基金申请表》时发现,超过70%的申请人承诺将来要捐赠数倍于自己受资助的金额。 效果仍待检验 “借钱却不对还钱时间进行硬约束,这些钱真的能够被还回来吗?”针对某些高校毕业生在偿还助学贷款上缺乏诚信的状况,有人对这种“准有偿资助”表示了担忧。 桑运川承认,由于基金实施时间不长,第一批受资助的学生才刚刚毕业一年,所以还没有学生偿还这笔款项。 人民日报 (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