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2007学年教育项目与收费标准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减免借读费 张忠伟 秦武平 |
本报讯(通讯员 张忠伟 记者 秦武平)日前,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2007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07学年,本市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公办学校中就读的本市户籍中小学生、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及在此类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免除学杂费。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规定,此次公布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等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比如,公办学校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每学期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为 500元、800元和1500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则减免借读费。此外,课本和作业本费为小学1-5年级(一期课改)95元,小学1-5年级(二期课改)150元,初中6-9年级(一期课改)为150元,初中6-9年级(二期课改)为185元,高中的书簿费标准另外见表格。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查询。各有关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缴费清单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广大市民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