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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销员手机强绑“集团彩铃”
律师:未经机主同意更改个人设置属侵权
徐轶汝 许明


  “说也不说一声,就给我的手机强加了个彩铃,不是自说自话是什么?”昨天,在永乐家电一门店当促销员的潘女士致电本报962288热线反映此事。律师认为,就算彩铃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更改个人手机设置,仍属侵权。

  “欢迎致电永乐生活电器……”拨打潘女士的手机,听筒里传来了一串大约30秒的广告彩铃。潘女士说,前天家人打她电话时,发现了这段彩铃。潘女士第一反应就是拨打移动公司的客服热线,客服小姐说,这是永乐公司集体开通的集团彩铃,要取消得通过公司。

  昨天,10086客服告诉记者,开通集团彩铃分两种情况,一是由公司负责支付费用,只要提供员工的手机号码即可办理;二是由员工自己支付,这需要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亲笔签名。她还说,已经有不少永乐员工致电反映这个情况,目前移动公司已在调查此事。

  潘女士也说,她曾打电话回厂里询问此事,得知永乐其他几个门店的促销员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另外,永乐公司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提过此事。

  永乐公司市场部的戴女士说,由于公司将举行店庆活动,所以要求下属门店的员工在这段时间内统一换上这个彩铃,以扩大影响,之后就会取消。可能是传达沟通过程中出现了差错,导致一部分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加上了彩铃。目前,市场部已经派专人处理此事,只要员工提出要求,一定会取消彩铃。彩铃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给员工手机绑定集团彩铃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海尔公司一名员工说,公司给部分负责销售的员工办理了这项业务,并且事先告知了他们。新华律师事务所的连晏杰律师表示,最好事先以合同形式约定此事,否则若员工不知情,则属于侵权行为,员工有权利督促公司取消。

  本报记者 徐轶汝 实习生 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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