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送菜进楼是否无证经营? 集体用餐配送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和相关资质 皇甫萍 |
昨天,外资公司读者蒋先生来电,对本报8月20日刊登的《写字楼请来上海阿姨烧菜》一文提出质疑:阿姨供餐属营利性质,而目前的集体供餐方应具备两个“身份”:卫生许可证和集体供餐资质,这些都是钟点工阿姨不可能具备的。蒋先生继而诉说了他的忧虑:如果因为阿姨的供餐而引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谁来承担责任?阿姨为写字楼供餐是否涉嫌“无证无资质”,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自烧自卖无证无资质 带着问题,记者首先请教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他告诉记者,确定为无证经营的要点是其经营行为,阿姨做了盒饭出售给公司肯定涉嫌无证经营,如果是公司聘请阿姨在其公司正规食堂加工烹饪饭菜则是可以的。另外,阿姨是无证经营,那么公司去订购这种无证盒饭也属违法行为。 根据2005年8月颁布实施的《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饭店可销售盒饭,市民可以到这些饭店购买盒饭。但如要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活动,还必须取得经营范围包括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此《办法》规定的集体供餐需具备的条件,全部是钟点工阿姨“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原料储藏、烹调、用具清洗消毒、饭菜暂存、盒饭分装、成品储存等都要有专用场地;加工盒饭数量1000份以下的,场地面积要在300平方米以上等等。 2小时就过了保质期 记者调查发现,阿姨为写字楼供餐的安全隐患主要出在配送关上。《写字楼请来上海阿姨烧菜》一文中写道:“除米饭、汤用公司电饭煲烧好外,其他的都是阿姨每天早上到菜场买,回家烧好后带来,确保小菜新鲜。”其实这样的饭菜是难以保质的。 在细菌容易滋生繁殖的夏季,饭菜的保质期究竟有多长?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也就是说,从做熟到进食超过了2小时就过了保质期。钟点工阿姨在家烧好饭菜,再通过简单的交通工具运送至写字楼,很多菜肴实际上是常温保存2小时以上的。而根据《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盒饭配送要么冷藏,运输时盒饭中心温度要求保持在10℃以下,要么加热保温,运输时膳食中心温度需保持在65℃以上,显然这些是钟点工阿姨根本无法具备的条件。 顾振华向记者解释说,一般人都以为出自家庭烹饪的饭菜比较安全,其实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在日常检查中,食品监督人员也常常发现一些主妇在家庭烹饪中,存在生熟不分、常温存放过久、清洗浸泡不过关等问题。顾振华指出,阿姨供餐写字楼,本身属于营利性质,很难保证阿姨送来的热饭热菜热汤是绝对安全的。 午餐盒饭首先讲安全 如何既保证安全又讲究口味,几年来上海市食品监督部门一直在实践中寻求答案。到目前为止,午餐盒饭还是首先要讲安全。出自有证有资质的大型盒饭生产企业的冷链盒饭口味的确比热饭菜稍逊一筹,但安全性是有保证的,但现在有资质的大中型盒饭生产企业还太少。本市目前盒饭供应缺口约80万盒,起码半数以上的盒饭涉嫌“无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谢敏强说,现在盒饭生产管理办法已出台实施,上海盒饭生产的门槛每年都在提高,政府积极鼓励其产业化生产,只要市民不去买无证盒饭,午餐安全将更有保障。本报记者 皇甫萍 评论 0708241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