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老太看到本报两篇报道后写信忏悔年轻时的四次小偷小摸—— 送上1000元 以求自我解脱 |
编者的话: 本报7月28日、8月10日头版两篇报道,深深触动了一位老人的内心。日前,70多岁的陈老太将一封信交至本报悄然离去,随信附有1000元人民币。 原来,她年轻时因经济困难,曾有4次小偷小摸行为。陈老太的良知被失足折磨了数十年,其间她也曾数次寻求自我解脱。这次来信是她的又一次尝试。她勇于悔过的举动,除了自我拯救之外,对他人有怎样的意义?欢迎读者就此发表看法,帮助陈老太,也帮助那些可能因“恶小而为之”的人悬崖勒马。 陈老太送来的1000元,经慎重考虑,本报已捐赠给上海市爱心助学办公室,用来帮助贫困孩子接受教育。 编辑同志: 最近看了贵报刊登的“杭州学生补交票款”和一位退休工人“补交30年前车票款”报道。这一老一少真诚坦白、知错必改的举动,对我触动极大。我要好好向他俩学习,尤其是那位退休工人令我感动。因为我也有痛苦、内疚的往事,今天一吐为快。 我是个70多岁的退休老人。年轻时,因暂时的经济困难曾有过不光彩的小偷小摸。时隔数十年,我的内心世界一直不得安宁,难以磨灭。第一次是在23路电车上,一位抱小孩的妇女拿10元钱叫我代买车票。买票后,我将余下的9元多连同车票一起交给她。下车时我偷走了她的钱;第二、第三次,在家中偷走了我母亲朋友20多元;第四次在车上摸走了一位男士的皮夹子,里面全是钥匙,没有钱。我将皮夹丢在厕所内,心中非常恐惧,全身发抖,惟恐别人发觉。我有父母兄弟、丈夫孩子,一旦被发现,对不起家人,自己也无法做人。此后再也不敢了,但这段不光彩的行为多年来一直刺痛着我的心,无法向人诉说。 我曾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只要改过不再犯就是好同志,人难免犯错误,不要过于自责。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经常会想起就难过、内疚。这些错误影响我的精神生活。我经常捐款捐物作弥补,但无济于事,不能解脱苦闷。一老一少的行为是一面镜子。我把埋在心底的错误自我曝光,彻底决裂,以求得到精神上的解脱。 今附上1000元作为偷钱的退还与弥补。当时我工资61元,现在退休工资1300元左右,增长了20多倍。按此计算出这笔钱,请贵报帮我处理,并向曾被我伤害的同志道歉。也恳请好心人指点,今后我该如何生活,如何做人,不要让我带着遗憾结束生命。谢谢! 陈老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