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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知是赃物照收不误
废品收购者杜冬乐被判刑
郭剑烽 万剑峰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万剑峰)为牟利不惜以身试法,明知是他人盗窃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并准备加价转售,最终还是发财梦破灭。个体收废者杜冬乐日前被奉贤区法院以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

  现年36岁的杜冬乐是外来无证个体收废者,在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社区红星村租借了一间私房,专门从事收废工作。今年4月18日,有人驾驶面包车上门约杜冬乐看货。杜冬乐一看,车上全是割断的电缆线,估计有200米左右,一看便知电缆线来路不正。但面对眼前的利润,杜冬乐铤而走险,与来人几经讨价还价,最后以人民币6000元成交。当日,为尽快高价出售,杜冬乐打电话叫来亲朋好友多人,对电缆线进行加工处理,剥掉外皮取出铜线。正当几人干得热火朝天时,反常的举动引起了周围居民群众的警惕,他们马上打电话报警。公安干警迅速出动,一举端掉了这个收赃窝点,杜冬乐当场人赃俱获。后经评估,赃物电缆线达213米,价值人民币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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