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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根电线亲戚反目致人轻伤
嘉定检察机关宽严相济促和解
郭剑烽 仇建芳 金晓东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仇建芳 金晓东)只为一根电线,既是邻居又是亲戚的许家和殷家反目成仇,冲动之下许家儿子打伤了对方。在检察机关调解下,两家终于和解,许家儿子也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许家和殷家都租住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裕村202号院内,从事收废旧轮胎的生意。2007年3月7日晚,殷家发现许家正使用他家拉来的电线。要知道,院子里的电线以前曾因为失火而被剪断,是殷家通过关系拉来了这根线,而许家竟然没跟他们打招呼就直接使用,殷家一怒之下拉了许家的电闸。陷入黑暗之中的许家父子迅速冲出屋子,与殷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之而来的是双方互相的推搡。在不断的谩骂和肢体接触中,一个板凳砸在了殷家男主人的额头,顿时血流满面。后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伤情已构成轻伤,而实施这一行为的许家儿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8月16日,嘉定区检察院受理了该起案件。经审查认为,本案是由亲戚间的一般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存在刑事和解的基础。承办检察官分别来到许、殷两家,从道德、情感的角度进行了疏导,许、殷两家都表示愿意和解。许家当场履行了经济赔偿,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司法机关不再追究许家儿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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