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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公安今起联手整治“医托”
屡教不改雇佣“医托”者吊销执照 操纵组织充当“医托”者依法严惩
施捷 宋国梵


  本报讯(首席记者 施捷 特约通讯员 宋国梵)整治医院及周边地区“医托”,已列入今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之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于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医托”欺诈活动的通告》,坚称“一经发现‘医托’欺诈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雇佣“医托”等手段招徕、欺骗患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医托”团伙形式,欺诈患者钱财、坑害群众利益。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本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严肃、从重处理;并依据《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医托’人员、‘医托’团伙及其幕后操纵者和组织者,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手开展整治医院及周边地区“医托”行动的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尤其是来沪就医患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贻误病情,并积极向卫生部门(电话:64310245)、公安部门(电话:110)提供“医托”欺诈活动的线索。

  据悉,为严厉打击“医托”,今年4月份以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对周边“医托”活动频繁的1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托”防范培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安排播放防范“医托”宣传片,同时排查各类“医托”活动线索,对涉嫌雇佣“医托”招徕患者的医疗机构,依照《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记分并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卫生行政部门对多次雇佣“医托”、超范围经营、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病人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乾康门诊部、弘安中医门诊部和阳光医院,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另据了解,本市各区县今天上午也集中开展了整治“医托”的大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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