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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党的十七大欢迎中外记者采访
受理采访申请时间:8月31日到10月9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欢迎中外记者采访。

  凡希望采访十七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记者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可分别通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记者可向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国记者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外国驻港澳记者可通过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提出申请,外国驻华记者可通过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记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和台湾记者、外国记者在提出申请时,需有本人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的委托书或确认本人是新闻记者身份的证件。

  受理采访申请的时间自2007年8月31日起,到2007年10月9日止。

  为便于记者采访,十七大期间将在北京设立大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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