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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景区二期开发不应打埋伏

詹友林


  日前到浙江某著名景区旅游,来到洞前,当地导游在介绍完景区的特色时说:这个洞的二期开发已迎客,不过你们计划中没有把这个景点包括进去。如果要游,须再付费。

  “既然来了,不去岂不遗憾?”于是大家都交了钱。游罢出洞来,我则有“被二期开发打了埋伏”之感。所谓的“二期开发”,也早已是三年以前的事了,仅以出洞时乘的小火车早已锈迹斑斑就“可知全豹”了。如此“埋伏”是景区向钱看,对游客缺乏诚信的做法,不可取。         詹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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