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老人事件追踪 打人者判刑2年 于明山 |
本报深圳今日电 (记者 于明山)酒后殴打老人长达十几分钟的钱军(本报6月15日曾做详细报道)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昨天以故意伤害罪名,判处钱军有期徒刑2年。 在法庭上,钱军对殴打欧阳老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钱军和其辩护人认为,当时把欧阳老人误认为是撞车党而产生了打斗。其辩护律师认为,钱军当时因为醉酒,无法理智判断对方是否是敲诈勒索的撞车党,也没有拒绝带被害人去医院,只是在被害人突然拉开车门的时候产生了误会。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钱军当庭宣读了自己写的一封道歉信。他说,2007年4月13日夜晚是我追悔莫及的一个夜晚。自己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欧阳老人和他的家人,对此表示深深的忏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