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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房送的家电为何难保修?
消保委提醒业主:向开发商索要发票或相关证明
黄静 贾斌 鲁雁南


  本报讯(通讯员 黄静 贾斌 记者 鲁雁南)天一热,空调坏了真急人。消费者刘先生好不容易等来空调公司的维修人员,对方却开口索要“维修费1000元”,还振振有辞:“你没有空调发票和保修卡,我们当然不包修。”刘先生连连叫苦:家里的中央空调是两年前购买全装修房时送的,当时开发商没有提供任何凭证,现在还在保修期内,可空调公司就是不认账。

  刘先生遭遇的“全装修房后遗症”并非个案。记者从浦东新区消保委了解到,随着全装修住宅比例不断提高,其家电产品配置也由挂壁式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灶等小家电,逐渐向地热采暖、家用中央空调等“大件”扩展。买楼送家电的保修难问题日益凸显,通常表现为——

  ■ 部分楼盘赠送的家电不但没有发票,个别的甚至连保修凭证也没有。

  ■ 部分房产开发商将家电保修等售后服务事宜交由物业来统一负责,而事实上,一些物业很难有能力提供长期的优质服务。

  ■ 全装修房的家电采购日期一般都比业主的实际入住使用时间提前多个月,有的甚至是一两年,消费者应享受的保修期限在无形中大大缩水。

  “问题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手上没有家电发票或相关证明”,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业主:一些厂家往往会以“全装修房家电发票已开给团购的开发商,直接开给每位业主的操作难度较大”为托辞,因此业主验收房屋前,应向开发商索要家电发票;如果开发商实在无法提供,应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并索要家电保修卡。评论 070907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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