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女,名帅帅,今年才5岁,因为我是一名摄影发烧友,经常以她为模特拍一些照片,发表于各类报刊,因此她成了经常见报的小明星。如今,她的“光辉形象”已在全国十几家报刊露过面,这不但增添了家庭快乐,也使我多次在影展、影赛中获奖。
小女出了名,本来就很高的家庭地位更上一层楼,给她拍照不再像从前那样配合了,而是经常要出场费,动不动就提出肖像权问题。有一次她穿着苗族服装拍照,开始还听话,后来拍着拍着就不干了,讲条件,不答应就不配合,跟你捉迷藏。这次地点正好是在一群城市雕塑旁,她躲在塑像后偷偷气我的神态让我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