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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所有政府规章草案将上网公布
规章清理与生活垃圾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李蓉


  本报讯 为了把政府立法决策的透明、科学、民主落到实处,本市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今后,所有政府规章草案都将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刊载全文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在本市主要报纸、广播电视媒体上发布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消息,指引市民上网查看并提出意见。

  今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据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市规章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在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提出的规章清理建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清理意见。现就这次清理工作中拟废止、拟宣布失效的规章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的处置与市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现就修改后草案再次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本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再利用、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对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的监管等重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

  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01@shanghai.gov.cn  (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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