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今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9月13日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