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作出判决 恋爱不成 彩礼返还 富心振 江跃中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记者 江跃中)恋爱谈了半年,男女双方眼看成不了一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肖小姐应当返还原告季先生彩礼1.5万元。 去年6月,季先生与肖小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此后,肖先生按当地习俗,给付肖小姐现金1.88万元,肖小姐实际收取1.6万元。同年7月,季先生还出资为肖小姐购买了金项链等。今年春节后,季先生与肖小姐终止恋爱关系,肖小姐返还了金项链等物,但未返还收取的彩礼。 季先生称,恋爱期间,肖小姐隐瞒了曾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事实,故自己终止了与肖小姐的婚约。肖小姐事后归还了金项链等物,但拒不归还彩礼。因此,请求判令肖小姐归还彩礼1.6万元。 肖小姐辩解说,自己并没有隐瞒曾吸毒、戒毒的事实, 季先生却隐瞒了曾离婚并有孩子的事实。双方在恋爱期间曾同居,故自己是受害者。自己现愿意归还季先生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男女双方结婚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不应以给付彩礼为条件。季先生给付肖小姐价值较大的财物,其目的是为了今后能与肖小姐结婚,该行为也与当地习俗相符,故肖小姐收取的财物系彩礼,在双方未能结婚的事实前提下,肖小姐应当依法返还大部分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