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科教卫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法治视窗
 第A06版:文娱新闻
 第A07版:文娱新闻
 第A08版:广告
 第A10版:深度报道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女足世界杯专版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医药资讯·广告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B01版:证券周刊
 第B02版:证券·大势分析`
 第B03版:证券·投资基金
 第B04版:证券·股海淘金
 第B05版:上海家装服务名牌专刊
 第B06版:证券·投资理念
 第B07版:夜光杯
 第B08版:夜光杯
 第B09版:连载
 第B10版:阅读
 第B11版:新智
 第B12版:新智·人与自然
 第B13版:专版
 第B14版:国家艺术杂志·典藏鉴赏
 第B15版:国家艺术杂志·纸上展厅
 第B16版:国家艺术杂志
    
2007年9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首部《快递服务》标准出台
包裹丢失最高赔五倍服务费

新华社


  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我国快递服务行业即将告别无标准的历史,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21日正式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快递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如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应不低于15人;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备受关注的赔偿问题,在《快递服务》标准中以附录形式出现,围绕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等提出相应赔偿原则。

  国家邮政局在《关于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了快件的赔偿限额。通知说,依据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服务的快件、信件类继续执行按照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的规定;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

  详细 0709221130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