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了野生动物禁猎区 偷猎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沈敏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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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沈敏岚)上海有了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今天上午,以保护白鹤、小滨鹬等野生鸟类为主的南汇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成立。南汇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位于上海南汇区的东南角,东临东海,西至两港大道—南芦公路,南濒杭州湾,北到浦东与南汇交界处。总长40.3公里,宽为2.8—4.9公里,总面积为122.5平方公里,约占南汇区总面积的17.8%。 市绿化局蔡友铭副局长向记者介绍说,划建禁猎区是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重要保护措施。目前在上海,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建禁猎区尚无先例,南汇东滩地区被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意味着南汇候鸟栖息地范围内,只要有野生动物栖息、停歇、繁殖和活动的区域,均属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范围。 据南汇区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度共组织3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缴获各种鸟类2860只,青蛙、蟾蜍、蛇类等410余斤,捣毁窝棚106个,拆除张网、翻网等网具420多张。但是由于缺少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对偷猎者做出严厉的处罚,只能是抓了放,放了再抓。建立禁猎区后,就可以按照禁猎区的处罚标准,对偷猎者进行严厉的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在禁猎区内捕捉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蛙类等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可以由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五十只以上,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一百只以上将会被判重刑。 评论 070925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