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披露前九月基本每股收益 上市公司三季度报告下月登场 许超声 |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2007年上市公司三季度报告将于下月登场,沪深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通知要求,在2007年9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应当于10月31日前完成三季报的披露工作。与以往不同,本次三季报要求上市公司披露2007年1至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往这一指标只在半年报和年报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容易被忽略。在今年一季报披露时,某公司因债务重组导致基本每股收益排名第一,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实则不多。此次要求在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对该指标进行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每股收益中存在的非经常性损益因素的影响。 另外,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本次上市公司披露三季报时,沪市原则上每日安排不超过100家,深市主板每日原则上最多安排50 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