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养犬每只交300元年费 周慧敏 |
据新华社海口9月27日专电(记者 周慧敏)记者27日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据了解,这是海口首次制定有关养犬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并明确公安机关为养犬主管部门。 《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草案)》规定,养犬实行年收费管理制度,养犬人应当按规定交纳养犬年度管理费,主要用于犬类疫病防疫、养犬登记、犬只捕捉以及其他养犬管理工作。养犬人饲养一只犬的,应当在办理养犬登记或年审时向登记机关交纳300元的年度管理费。养犬人所在户登记饲养第二只以上的犬只的,则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的2倍交纳年度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