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徐凤山家族涉黑团伙案一审判决 老子被判死缓 儿子被判死刑 周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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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春9月28日电 (记者 周立权)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法院于当日依法对原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凤山家族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23名被告分别被宣判,其中徐凤山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子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等罪,被判处死刑。 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徐凤山在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榆树市决定徐凤山为招商引资及港榆宾馆建设项目负责人。当投资方撤出后,徐凤山个人接手该工程,并利用港商之名欺骗政府,造成该项目还有港商投资的假象,在没有港商及域外投资的情况下,徐凤山多次与政府谈追加优惠政策,骗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给投资商,所划拨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规费等共计2380多万元。 法院还查明,1989年以来,徐伟在榆树市勾结社会闲散人员郭庆山和刑满释放人员徐怀玉等人,组成犯罪团伙,依靠其父徐凤山担任榆树市副市长的势力,成立公司,倒卖建筑材料,获取经济利益。因怀疑他人写上访信告自己和其父,徐伟与团伙成员持枪威逼、殴打写信人,强行劫持他人等,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徐伟还提供枪支,组织、策划、指挥团伙成员枪杀刘民。徐伟还指使团伙成员报复伤害致死榆树市恩育乡党委书记周凤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