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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门票、纪念品、理财产品、中奖信息等作诱饵
阿诈里频打“奥运”幌子骗财

张佳莹 潘高峰


  本报讯(通讯员  张佳莹 记者 潘高峰)近来,与奥运相关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尤以“奥运门票”诈骗案为多,警方提醒市民加强防范。

  8月23日下午4时许,市民小李在游戏中收到一条中奖信息,“奖品”是2008年奥运会的门票及奖金3800元。兴奋不已的小李询问如何才能得到门票。对方告诉他,先要将快递费、门票税等720元汇入一银行账号。当小李将钱款汇出后,对方又要求他汇奖金税款。小李汇出第二笔钱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只得到派出所报案。

  4月,家住闸北的林阿姨在晨练时认识了自称外地某单位领导的寇姓女人。寇称其好友可以通过内部关系订到所谓的“奥运基金”,林阿姨便托她订了30份每份1500元的“奥运基金”,并将4.5万元奉上。6月至8月,林阿姨又通过寇先后订了3套“奥运金币”(价格从3300元至5800元不等)。8月19日,林阿姨拨打已回老家的寇的手机,但始终无法接通。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除了以“奥运门票”为饵实施诈骗外,推销假冒的奥运纪念币、奥运纪念金砖、奥运吉祥物纪念币等奥运纪念品,谎称通过关系购买奥运债券、奥运基金等奥运理财产品,冒充游戏运营商或通过手机短信发布“中奖信息”收取手续费、奖金税、快递费等等,都是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此类案件可能会多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各类奥运产品、奥运赞助等推销,必须搞清其组织或发行的单位及渠道,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内部关系”“内部产品”等噱头,对于不断花样翻新的“中奖短信”“中奖邮件”“中奖电话”等要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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