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施辛 |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正在制定《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现就《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 《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及背景情况介绍公布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0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01@shanghai.gov.cn。 (施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