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阳光特奥
 第A04版:阳光特奥
 第A05版:阳光特奥
 第A06版:阳光特奥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文娱新闻
 第A09版:文娱新闻
 第A10版:体育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国际新闻
 第A14版:康健园·养生
 第A15版:康健园·保健
 第A16版:广告
 第B01版:休闲
 第B02版:广告
 第B03版:广告
 第B04版:广告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2007年10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率
重庆最低西藏最高

周婷玉 宋云霄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 (周婷玉 宋云霄)1951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仅为852人,2002年则达到10.9万余人。这是卫生部近日发布的《中国伤害预防报告》中的一组数据。报告指出,2000年以前,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以每10年翻一番的速度上升。

  各地每10万人口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率差别甚大,最低是重庆,为十万分之二,最高是西藏,为十万分之二十三。2005年,广东、江苏、浙江和山东车祸死亡人数最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