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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倒卖药品获利
药贩子徐保福陈珍琴分别受刑
江跃中 韩根南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韩根南)浙江省乐清市双峰乡徐保福和妻子陈珍琴,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沪收购药品从中牟利,被闸北区法院日前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及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从2001年起,徐保福夫妇在本市非法收购药品后,通过长途货运销售至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地,从中牟利。仅去年2月至8月,徐保福夫妇销售至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的药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48万余元,实际收到药品款就达人民币51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人员在徐保福夫妇租借的本市暂住地,查获了大量准备销售的药品及用于更换药品包装和批号的作案工具,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鉴定,查获的药品均为真药,价值人民币4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保福夫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到案后有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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